为搭建多方交流学习平台,总结分享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经验,在《社区矫正法》实施背景下,共同探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事业持续发展,7月30日下午,由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主办,宁波市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承办,宁波市社会工作协会协办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协同·实践·改变--海曙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讨会”在宁波富邦大酒店顺利召开。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率永利、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盛志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建国、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赵小明、省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关笑丹等重要领导,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江华峰、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金碧华等从事司法社会工作及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4家司法项目承接机构同行代表,共计45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海曙区司法局局长史亚培作为主持人欢迎了各位领导嘉宾的莅临出席,并就海曙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作了简要介绍。
“启新之家”服务中心负责人姚孝娟介绍了“启新之家”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深入探讨了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在帮教过程中,通过以人为本服务策略、量身定制服务计划、多元参与服务过程实现帮教效果持续化、内容精准化、方式精细化。“启新”系列计划的开展,帮助矫正对象改善社会功能,提升内生动力,从而建立起“政府主导、专业介入、社会参与、群众协同”的社区矫正新格局。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更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让社区矫正对象能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合法公民。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江华峰教授从《社区矫正法》的历程、重要价值、突出亮点、十大变化以及社工工作视角下的《社区矫正法》等五方面进行详细解读,指出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是顺应立法初心,是符合历史潮流,是大有可为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金碧华教授首先对海曙区“启新之家”服务中心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开拓、创新、专业、坚持”成为“启新”坚守十二年最好的代名词。之后,金教授为我们分享了矫正社会工作的实务经验和前瞻。提出了专业体系、专业标准、专业行动、专业评价的四“专”实务经验,并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专业性发展、规范性操作、体系性思维和职业性认同进行了前瞻性思考,指出趋同化和差异化存在是必然面临的问题。
德清县社会工作协会会长李红为我们分享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心得和启示。
省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关笑丹指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所带来的成果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与《社区矫正法》相得益彰。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其自身优势,加大加快参与到各行各业当中。
率永利做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海曙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提出四个“把握”,即把握政治性、把握法律性、把握社会性、把握系统性。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优势,努力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
将近3个小时的探讨中,发言的专家准备充分,各抒己见;与会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记录。通过此次研讨会带给大家更多有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思考,继续引领实践和学术前沿。带着对社会工作行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各种肯定、思考和期盼,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