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公益创投项目执行方:
根据《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掌握本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进展、服务成效、资金使用等情况,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海曙区公益组织发展基金会将对区第九届公益创投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年7月1日前立项的海曙区第九届公益创投项目
二、评估流程
(一)自评(2020年11月18日-12月15日)
各公益创投项目执行方开展自评,填报《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和项目活动记录表,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hssodf@163.com。
注:各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本街道项目自评;其他项目自行开展自评。
(二)审查(2020年12月10日-12月25日)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海曙区公益组织发展基金会组织项目评估组,对项目中期报告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提出评估意见。
对于评估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评估组将通过电话调查、核补材料、实地评估等方式进行查证复核。
(三)通报(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5日)
项目评估意见经海曙区民政局备案后,将告知各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公益创投项目执行方。
评估合格的项目,予以拨付项目末期资金;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公开通报,并根据文件要求作出停止拨付资金、终止项目等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根据项目类别,选择填报对应的项目中期报告书;项目活动记录表内容应完整、清晰。
(二)无故延期提交或不提交项目中期评估材料,视为评估不合格。
(三)评估工作联系人:廖老师 87200962
附件:
1、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A类)
2、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B类)
3、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C类)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海曙区公益组织发展基金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