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定向捐赠资金实效,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段塘街道新典社区公开征集第二批社区治理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方向
残障帮扶:为残疾人提供“社会课堂”,开展救助帮扶、医疗咨询、生活照料、个案跟进、文娱活动等方面服务。
二、项目要求
项目受益对象须为段塘街道新典社区常住居民。
项目实施地须为段塘街道新典社区,且应当全面覆盖各住宅小区,不可仅在部分小区内开展。
项目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5年3月。
项目服务内容须在申报主体业务范围内,符合上述资助方向,公益性突出,以集体活动、入户或一对一服务等为主。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备公益服务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的社会组织;
注:段塘街道内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可与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申报。
2、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信用、年检、舆情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
3、机构财务制度健全、工作队伍稳定,可开具发票或捐赠票据。
(二)申报流程
1、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意向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随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项目团队简介及同类项目实施证明等材料发送到259492301@qq.com。
2、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段塘街道新典社区共同初筛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入评审环节,择优确定入围项目。
3、入围项目完成优化、公示后,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并落地实施。项目资助款项分别在协议签订后(75%)与结项验收后(25%)拨付。
四、项目管理
项目团队应当按照项目方案具体开展项目和使用资助资金,保证项目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效,不得转包、分包项目,不得泄露受益对象信息等。
项目资助资金需单独核算,如有结余、未按项目计划执行或验收不达标等情况,需返还相应资助款项。
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组应当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通过项目评估验收。
五、其他事项
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段塘街道新典社区承诺申报材料仅用于本次项目征集,不作他用。
联系人:(段塘街道新典社区)孙老师 87467565
(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张老师 87200386
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
段塘街道新典社区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