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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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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段塘街道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4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为有效使用定向捐赠资金、助力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协商,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段塘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公开征集段塘街道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通过实地参观学习、专家培训等形式,提升段塘街道社区工作者基层治理能力,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二)服务对象

段塘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约100名。

(三)项目周期

2024年11月—2025年11月之间,不少于3个月。

二、资助标准

本次征集拟资助符合要求的项目1个,项目金额不超过16000元。

已有财政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的社会组织;

2、项目服务内容在单位业务范围内;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信用、年检、舆情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

4、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工作队伍稳定。

(二)执行准则

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视为已知晓且同意以下项目执行要求:

1、按照项目方案具体开展项目和使用资助资金,保证项目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效,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2、项目执行完毕后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通过项目评估验收。

3、积极配合项目资助方的跟踪指导,接受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申报流程

(一)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发送至邮箱nbhscdf@163.com;

(二)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审查申报单位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牵头组建评审组,根据项目申报材料评分,选定得分最高的项目入围;

(四)入围项目完成优化、公示后,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并落地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二)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段塘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诺收取的项目申报材料仅用于本次项目评审,不作他用。


    联系人:张老师(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  87200386

    胡老师(段塘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87387086



          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

          段塘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4日

版权所有: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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