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善集·宁波市公益街、海曙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入驻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并调整企业复工流程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善集·宁波市公益街、海曙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入驻机构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19日起,各入驻社会组织(项目组)可以有序恢复正常工作,各复工单位要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担当作为。
二、社会组织复工实行“申请制+备案制+承诺制”。所有社会组织(项目组)在落实防控举措后,可向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交复工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申请批准后即可复工。
三、各社会组织(项目组)要认真落实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做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感染事件。对员工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对复工社会组织实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项目组)将会暂停运作,指导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附件:1、社会组织(项目组)复工申请(承诺)表
2、社会组织(项目组)返工人员调查总表
3、社会组织(项目组)返工人员登记表(一人一表)
4、社会组织(项目组)复工防疫方案
5、社会组织(项目组)发现员工存疑情况隔离流程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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