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益创投项目组:
为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根据《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在海曙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原区公益组织发展基金会)将开展2022年度区第十一届公益创投项目终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海曙区第十一届公益创投项目(已终止项目除外)。
二、评估形式
本次终期评估采取项目组自评与评估组审核相结合的形式,评估组意见为最终评估结论。
三、评估流程
(一)自评(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5日)
各项目组填报以下材料,并发送至邮箱nbhscdf@163.com:
1、《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附件1-3,根据项目类别填写);
2、项目活动记录表(附件4);
3、项目服务对象名单(附件5);
4、项目目标达成证明材料(根据项目目标评估指标自行准备);
5、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资料(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自行准备)。
(二)审核(2023年一季度)
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社区发展基金会组织项目评估组,开展1、项目自评材料集中审核;2、项目现场审核和专项审计。
其中,现场审核和专项审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反馈(2023年二季度)
经上报海曙区民政局备案,项目评估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各项目组。
(四)整改(2023年二季度)
各项目组须根据评估意见,限期改正项目问题,并提交整改报告/情况说明。
各项目组须根据项目审计、审核结论,配合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完成项目资金清算。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应确保所提交的自评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材料的,一经发现,终期评估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二)无故延期提交、不提交自评材料或拒绝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终期评估不合格,并收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三)终期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影响受助社会组织下两个年度的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资格。
项目终期评估工作联系人:廖老师 87200962
附件:
1、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A类)
2、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B类)
3、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C类)
4、项目活动记录表
5、项目服务对象名单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
2022年12月14日